各设区市(区)、韩城市、西咸新区招商主管部门,省级以上开发区:
2015年,各级招商主管部门紧紧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加强项目跟踪服务,狠抓签约项目落实,招商引资质量和规模再上新台阶。实际引进外资46.2亿美元、内资5658.6亿元,分别增长10.7%和13.7%。引资总额突破5900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29.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为我省稳增长、调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全省商务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商务招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要求,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我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与落地推进工作。省商务厅经过与各市(区)招商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筛选,确定总投资5亿元以上省际合作674个项目列入2016年全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2.70万亿元。为加强对我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2016年全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情况
(一)重点在建内资项目
重点在建内资项目452个,投资总额16059亿元,引资额15758亿元,今年拟引资1872亿元。(见附件1)
(二)重点在建外资项目
重点在建外资项目51个,投资总额94亿美元,引资额61亿美元,今年拟引资16亿美元。(见附件2)
(三)重点促进项目
重点促进项目171个,投资总额10488亿元,引资额10356亿元。(见附件3)
二、任务分工
(一)省商务厅主要任务
省商务厅针对全省重点项目,积极发挥统筹宏观协调作用,突出重点,加强项目落地引导和跟踪服务。
1.指导各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完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2.建立完善全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
3.收集、汇总项目实施情况,协调、上报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4.负责21个省级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
5.负责完善企业投诉协调机制。
(二)市(区)主要任务
各市(区)加强服务意识,优化投资环境,持续推进项目落地建成和达产,主动做好投资企业的“娘家”。
1.负责对本市(区)重点项目的全面跟踪与服务。
2.建立完善本市(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3.选出2—3个重点项目作为市级标志性项目。
4.建立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
5.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处理解决项目中各类问题。
(三)区县主要任务
区县(产业园区)对重点项目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加强跟踪服务,确保项目落地。
1.负责对本区县重点项目的全面跟踪与服务。
2.制定领导包抓责任制。
3.帮助企业办理各种手续,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
(四)开发区主要任务
积极发挥我省重点项目聚集开发区的优势,提高综合效益,实现境内外产业转移的园区化承载。
1.负责对本单位重点项目的全面跟踪与服务。
2.制定并完善本地区项目建设与推进具体措施。
3.收集汇总所属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并按时上报。
4.负责协调处理在建项目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建立省市县(开发区)三级联动项目服务落地推进机制
加强全省重点项目的全面跟踪服务,建立省市县(开发区)三级联动跟踪服务机制,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形成全省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的合力。
(一)建立健全各级责任制
1.省商务厅将全省674个重点项目联系部门分解至各市(区)、开发区;将21个省级重点项目(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中加粗的项目)分解至相关处室,明确跟踪服务责任人。
2.各市(区)采用“四定包抓”办法,实行“定领导、定项目、定责任、定时间”的全程服务,明确责任抓引进、积极协调抓落实、强化督查抓推进的工作机制。
3.各区县全面落实“五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牵头,一套班子服务,一个部门负责,一套实施方案)工作机制。
4.开发区对重点项目派驻代表,及时掌握汇总项目进展情况。
(二)建立项目服务保障机制
1.省商务厅推进重点项目信息化管理,利用外来投资投诉平台,通过计算机和手机收集674个项目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反映的情况,对21个省级重点项目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卡。
2.各市(区)对本地重点项目建立跟踪服务卡。
3.各市(区)、县对涉及范围广、涉及部门多、推进难度大、进展缓慢的项目,推行联席会议制度。
4.开发区要完善一厅式服务,做到设施配套授权到位,实现 “一次告知、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要积极主动为投资企业提供无偿代办服务,最大限度为企业投资审批提供方便。
(三)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1.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安排2016年全省重点经贸合作及投资促进活动的通知》(陕政办函 〔2016〕44号)要求,省商务厅每半年汇总全省招商项目推进及落地建设情况报告省政府。
2.各市(区)要及时补充完善省商务厅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每半年向省商务厅上报所属省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有阶段进展或影响进度等问题应及时上报,全省重点促进项目在签约后要及时上报具体情况。
3.各区县、开发区每月向市(区)招商主管部门上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四)建立督查通报制度
1.省商务厅对重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定期通报。
2.各市(区)对所属区县每季度召开一次包抓工作会,深入项目实地查看进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3.各区县、开发区建立观摩点评制度,每年组织1次本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巡回观摩点评活动。
(五)政策支持
针对各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依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市(区)商务工作年度评价奖励的试行办法》,对照项目进展情况给予相应表彰;对各市(区)标志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及促进活动优先安排专项资金支持。
联 系 人:王金龙
联系电话:029-87292606 18092338516
附件:1.2016年全省重点招商引资(内资)在建项目汇总表
2.2016年全省重点招商引资(外资)在建项目汇总表
3.2016年全省重点招商引资促进项目汇总表
4.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市各(区)联系人一览表
5.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展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16年6月13日